南都漫畫 鄺飈
  深圳寶安警方在2012年偵辦的“熊貓車隊”欺行霸市團夥一案,近日以寶安區人民檢察婚禮企劃院撤訴告終。此案一審本已在寶安區人民法院開庭,不過庭審之後,檢方最終以證據不足為由,對涉案20人做出不起訴決定,目前20人均已被無罪釋放。寶安區人民檢察院面臨被當事人追索國家賠償。
  2012年警方通報:一欺行霸市mSATA團夥覆滅
  警方在抓捕階段披露信息顯示,2012年4月,寶安警方獲得線索,深圳至安徽長途客運線新竹買房子路的17名合法經營者聯名反映,以申某虎為首的一伙人長期暴力壟斷西鄉汽車站客運市場。
  專案組民警多次暗中偵查,收集證據資料。證據表明,自2008年7月開始,找房子申某虎(綽號“小虎”)、熊某華(綽號“熊貓”)等人組織5輛客運大巴,成立“熊貓車隊”,偽造了安徽、河南兩省交通廳的公章,製作假線路牌,公然非法營運。
  該團夥以申某虎為首,骨幹成員包括熊某華、蔣某剛(綽台北婚禮顧問號“蔣霸天”)等人,團夥成員多達30餘人。通過強搶客源、暴力阻撓其他合法營運車輛進站等方式,該團夥一步步蠶食並壟斷了深圳寶安、安徽臨泉、河南民權的客運路線,非法獲利百萬元。
  通報顯示,經過半年追蹤調查,專案組掌握到,“熊貓車隊”犯罪團夥除了涉嫌非法經營、故意傷害、強迫交易、故意毀壞財物外,還涉嫌多起綁架、販賣毒品等案件。這一團夥有29人在2012年10月相繼落網。
  2013年1月檢察院:指控20人犯非法經營罪
  南都記者獲取的公訴書顯示,2013年1月24日,公安機關最終將20人移送給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不過,公安機關移送給檢察院時,前述通報提及的綁架、販賣毒品等情節均未出現。警方是以這20名嫌疑人涉嫌非法經營罪移送到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寶安區檢察院收到該案後,分別於2013年3月10日,5月16日兩次退回寶安公安分局補充偵查。寶安公安分局此後亦兩次補查重報。
  根據檢方指控,申小虎從2009年其組建“虎子車隊”,聘請多名站務人員以及司機,從事長途客運經營,路線為深圳到河南南陽,車隊共六臺大巴,但是只有三臺車取得經營許可。但是申某虎提供虛假營運客運班線經營許可,欺騙車站,讓沒有手續的三臺車以頂班車為名從事非法營運。
  檢方還指控,申小虎還利用這三台未取得合法營運手續的車輛,在寶安客運站和西鄉汽車站附近拉客。經司法審計,非法營運數額為219萬多元。
  檢方還指控,蔣某剛從2008年起,在申小虎的幫助下,與曹銀蓮等人組建“熊貓車隊”,聘用司機等,使用多台無合法營運手續車輛從事深圳到安徽臨泉客運服務。
  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對涉案20人,包括車隊老闆、司機以及站務人員均已涉嫌非法經營罪起訴到寶安區人民法院。起訴書中對於此前警方提及的搶客源以及暴力阻止合法車輛進站等情節均沒有涉及。
  2013年9月開庭:檢察院因證據不足撤訴
  多名被告人告訴南都記者,該案於2013年9月開庭。開庭之後,情況發生了一些變化。虎子車隊站務韓飛在2013年10月21日被取保候審,從看守所釋放。南都記者聯繫該案多名當事人獲悉,除了韓飛還有一批當事人在10月21日前後當天因辦理取保候審獲得釋放。
  另有一批被指控為主犯的嫌疑人申小虎,蔣永剛以及曹銀蓮等人,則在兩個月後,2013年12月17日前後被取保候審,從看守所中獲釋。他們被羈押的時間均超過一年,最長的達到一年零兩個月。20人雖然先後獲釋,但是均為取保候審並未洗脫嫌疑。直到2014年1月,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對20人均做出不起訴決定書,並被解除取保候審,意味著他們均已是無罪之身。
  南都記者看到在給其中一名被告人的不起訴決定書中,寶安區人民檢察院給出的理由為,“經本院審查並退回補充偵查,本院仍然認為本案的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
  這些最初涉嫌的綁架、販毒等重罪,為何未能出現在起訴書中?公訴機關為何在提起公訴之後,又認為證據不足撤回起訴,做出不起訴決定?南都記者15日曾致函寶安區人民檢察院。不過該院表示無法採訪。
  當事人說法
  “涉黑指控子虛烏有”
  據多名被調查人員介紹,最初警方的調查方向,指向他們有沒有涉黑,有沒有暴利壟斷市場,是不是持有槍支,是不是販毒等問題。接受南都記者採訪的申小虎、曹銀蓮、莊傑、申戲俊、申三彬、韓飛、王秋生均表示,這一指控子虛烏有。
  只有蔣永剛表示,由於開行這樣線路的車隊很多,雙方之間確實會有一些矛盾。“譬如乘客聯繫我,但是最後別的車隊卻把人給接走了。有時候乘客聯繫了別的車隊,卻被我把乘客接走了,雙方就吵一吵。”蔣永剛表示,這僅僅是限於吵架,從未因此而打鬥釀成刑事案件,更談不上綁架、販毒等問題。
  “跨省長途客運多年沒出過問題”
  他們推斷,由於這方面的調查遲遲沒有進展,警方纔將重點放在非法經營,即車輛是否具備合法的手續。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從事客運車輛,除了車輛本身需要手續之外,還需要取得運管部門發出的線路牌,車輛只能按照線路牌規定的區間營運,加班車頂班車也需要向交管部門辦理臨時客運標誌牌。
  申小虎告訴南都記者,檢察院指控他們有三臺車無合法營運手續,但是實際上,這三台加班車,擁有省際包車牌,不能說沒有營運手續。“我們的車開往河南,橫跨四個省,出站有運管檢查,上高速要查,到廣東湖南交界,湖南湖北交界,湖北和河南交界處都要被檢查,跑了多年,都沒有出過問題。”申小虎說。
  “檢方指控漏洞重重 ‘非法運營’不成立”
  蔣永剛則告訴南都記者,檢方的指控漏洞重重,所謂他無手續的車輛有些根本不是他所有。比如,一輛掛皖K36366的車輛,該車牌曾經是他所有,具有安徽到深圳之間的線路牌,後來轉讓給他人,車牌被重新註冊為安徽臨泉到黃山的線路。“調查人員草草調查,認為這臺車我用來跑過安徽到深圳,而新線路是安徽臨泉到黃山,就認為我是非法營運。”蔣永剛說。
  熊貓車隊另一經營人曹銀蓮說,她尾號為3862的長途大巴車掛靠在合法營運公司名下,有合法線路牌,但也被指控是非法經營。但是讓她感到既幸運又可笑的是,她被抓之後,三個兒子接手該車,一直正常經營。
  蔣永剛的代理律師郭靂表示,無論是刑法明文規定,還是司法解釋及立法解釋,非法經營行為都未涉及無證或者跨界經營客運行為。此案最終不起訴,是檢法機關不類推解釋、堅持罪行法定原則的結果。
  律師說法
  聯名舉報者涉嫌誣告
  無罪釋放之後,多人重回車隊工作。據悉,案發之後,兩支車隊均有親屬介入,線路一直在正常運營。申小虎被羈押一年零兩個月,他說,自己不想再在此事上費力,只希望獲得自己應有的國家賠償。蔣永剛同樣被羈押一年零兩個月。他說他很慶幸自己能活著出來,甚至不奢望能獲得國家的賠償。
  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則表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向檢察院申請國家賠償。目前相關當事人也已在著手申請國家賠償。蔣永剛的代理人郭靂律師說,引發此案的17名聯名舉報者,實際上是兩個車隊的競爭對手,該案還可能涉及到誣告陷害。他的當事人也在考慮是否追究這17名聯名舉報者的相關責任。
  採寫:南都記者 李亞坤 劉有志
(原標題:20嫌疑人羈押一年多 證據不足檢方撤訴)
(編輯: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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