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長瞿海表示,對歷史欠賬要逐步償還,對新的污染,要嚴格控制,郴州嚴格控制亂採亂挖。)
  紅網郴州4月10日訊(記者 易徵洋)“對歷史欠賬要逐步償還,對新的污染,要嚴格控制,郴州嚴格控制亂採亂挖。”今天上午,郴州市長瞿海在媒體座談會上,向此次前來採訪的記者團成員如是表態。
  地處湘江源頭的郴州,境內水系發達,河網密佈,全市90%以上流域面積匯入湘江。然而,豐富的礦產資源,在為郴州經濟發展提供良好條件的同時,也給郴州環境保護工作,特別是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帶來了巨大壓力。
  源頭治污打擊亂採亂挖,“休克療法”使重金屬污染礦區復綠
  
  郴州市礦產資源豐富,是“中國有色金屬之鄉”、“中國銀都”,全市已探明各類礦產112種,占全省的93.3%。礦業在當地經濟建設、社會發展中的基礎性和支柱性作用顯著。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在“有水快流”的政策引導下,片面強調優化經濟發展環境,郴州地區鄉鎮、個體採選礦企業發展迅猛,加上當時環保管理工作未跟上,環保措施滯後,臨武縣三十六灣香花嶺礦區、汝城縣小垣礦區、柿竹園瑪瑙山礦區、北湖區新田嶺礦區等重點區域由於眾多民營企業長期的亂採濫挖,導致礦山開發呈現大面積開發、低水平重覆建設、管理不到位現象,環境治理工作歷史欠帳較多,留下了積重難返的生態環境問題。
  僅香花嶺三十六灣礦區最高峰時,採礦窿道及採礦點就多達300多個,選廠及選礦附槽500多處,從業人員10萬多人。針對有色金屬礦區滿目蒼夷的狀況,郴州從2005年起對三十六灣礦區實行“休克療法”。臨武隨即啟動時間長達18個月的集中整治行動。到2008年,該區域僅存10個持證待整合礦,順利通過了礦業秩序整頓規範工作的國檢驗收。2012年至今,臨武組建了一支30餘人的三十六灣礦山綜合執法隊,長期駐扎在該礦區開展礦業秩序巡查整治,從源頭控制污染,確保了該區域範圍內礦業秩序根本好轉。
  取締炸毀69家採選礦(廠),清除選廠、毛毯廠420多個;燒毀廠棚2870間,炸毀的非法礦供電電桿1146根,拆除炸毀和拆除設備3500台;涉礦刑事案件立案29起,刑事拘留46人,行政拘留41人……一組數字,記錄了郴州對三十六灣礦區整治的決心。臨武縣環保局工作人員介紹,經過“休克療法”,三十六灣的植被開始回覆。加之引水溝渠和防滲膜等防污治污設施的到位,該區重金屬污染問題已經得到有效的控制。
  “一號重點工程”形成強大凝聚力,環保工作更好開展了
  
  “一號重點工程”開展以來,郴州市環保局局長李來華最大的感受就是“像有了一個強大的核心,將政府各職能部門凝聚在一起。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環保工作更好開展了。”他舉例說,某個在郴央企,由於企業經營不善,資金上一直比較困難。因此,必須投入的環保設施也一直以企業缺錢為由拖延不辦。但在省政府將湘江污染防治明確為“一號重點工程”後,一經環保局約談,這個企業馬上投入1400萬元,把環保設備全部落實到位。
  “之前也約談過多次,但每次都不能解決。”李來華認為,這次該企業態度的轉變是因為“一號重點工程”的確立,以及“兩高”司法解釋的出台,促使企業把環保落到了實處。
  事實上,在“一號重點工程”確立之前,礦企只需繳納一定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備用金就可以進行採礦作業。由於礦山復綠的費用可能高於備用金的額度,因此有些不負責任的礦企會考慮到經濟效益,對礦山復綠工作敷衍了事,甚至不採取任何措施。但現在,那些礦企即使繳納備用金,只要復綠驗收不合格,監管部門就有權不再延續其登記採礦許可證。這有力促使礦企把礦山復綠和地質環境治理工作認真完成。
  地下水重金屬污染治理亟需技術攻關
  
  “郴州2013年度湘江污染防治工作依然存在一定問題。”李來華坦言,具體表現在土壤、河流底泥、地下水治理難度大。土壤、河流底泥、地下水重金屬污染具有長期性、隱匿性和不可逆性等特點。
  李來華表示,土壤、河流底泥、地下水等重金屬污染治理技術的研究和應用雖有一定發展,但現有技術實施費用高、治理效果不理想。因此亟需進行技術攻關以解決區域面臨的重金屬污染問題。  (原標題:【省政府“一號重點工程”】郴州:休克療法 源頭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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