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謝建曉)法院幹警凡被舉報接受當事人財物、宴請及安排娛樂等行為的,一律先停職,經調查屬實,情節嚴重的,一律開除……12月16日,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召開全省三級法院電視電話會議,宣佈從即日開始,利用一個半月時間在全省法院深入開展隊伍建設與“四風”治理專項活動。
  專項治理的內容主要有:接受案件當事人及委托代理人支付費用的宴請、娛樂、健身、旅游等消費活動,或者由其報銷費用的;接受當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請托,出面聯絡或者安排法院內部人員參加的宴請及各類休閑娛樂活動的;接受案件當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禮金、禮品、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其他財產性利益的。
  省高院黨組規定,凡被舉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院幹警,一律先停職,再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核查;凡經調查屬實,情節嚴重的,一律開除。對不認真履行“一崗雙責”,致使下屬發生嚴重違法違紀問題的法院院長、主管院長,嚴格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追究責任。
  省高院的舉報電話為0371-65763331,同時各中院、基層法院也將在當地媒體公佈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受理群眾舉報。③5  (原標題:全省法院開展“四風”治理專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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